关于毕业生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各位2015届毕业生:
首先祝贺你们顺利完成大学的学业,为了便于你们办理有关报到和落户手续,明确流程,顺利走上工作岗位,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1、毕业生在领到学校开具的《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后,应仔细校对各栏的正误,有错误及时到相应的部门咨询改正。(注:《就业报到证》有误咨询学院赵老师(0580-8263746),《户口迁移证》有误咨询校保卫处(0580—8180260);录取研究生、专升本和“两项计划”的毕业生没有《报到证》,录取我校研究生的既没有《报到证》也没有《户口迁移证》)。
2、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和相关的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到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具体就业单位报到(若用人单位规定具体报到时间,请按规定的报到时间去办理报到手续),办理报到手续。(注:报到证抬头开的是哪里,就到哪里报到,档案就在哪里。报到证上的有效期可适当延长)。
3、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及时到需落户地方所属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或到就业单位咨询办理集体落户手续。
4、未申请缓派的毕业生档案将在7月初由学校统一整理后寄往《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网站内毕业生【就业方案】确认时的单位,届时请于档案交寄两周后(一般7月下旬)持报到到相关单位查询档案是否已收到。
5、申请缓派的毕业生档案将在9月初由学校统一整理后寄往《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网站内毕业生【就业方案】确认时的单位,届时请于档案交寄两周后(一般为9月下旬)持报到证到相关单位查询档案是否已收到。
6、未落实工作单位被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可继续在本地区或跨地区择业。2015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两年内办理就业改派手续,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对已就业的毕业生如需调整就业单位的,在本市范围内调整就业单位的,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跨地区调整的,由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跨省市调整的,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1-88008635,地址:杭州市华星路203号(米兰洲际酒店斜对面))办理调整手续。
办理调整手续时须携带如下材料:①就业报到证;②毕业证书;③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同时带上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意见;与新接收单位签订的、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就业协议书,或是由新接收单位出具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接收意见。)
7、若《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可在学校就业网上下载)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经学校审核后至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8、若《户口迁移证》遗失补办或在办理落户过程中碰到问题,毕业生应按照有关规定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或咨询,保卫处联系电话:0580—8180260,联系人:方老师。
9、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将对我省高校毕业生发展水平与高校质量进行跟踪评估,希望各位同学在毕业后半年和三年这2个时段给予支持和配合,认真参与回复调查问卷,感谢各位同学对母校发展的支持和帮助。谨祝各位同学事业有成,前程似锦。
浙江海洋学院565net亚洲必嬴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5年6月2日